兩人既是同謀,也要共同承擔痛苦。
依賴共生關係的本質是一個人無法依賴自己內在的自我、或自身完全的意志來決定自己的行動。他們的行動和自我價值都依附於外界的東西,可能是人,可能是成癮物質等。
1、概念的出現
這個概念,最早是出現在戒酒互助小組裡面的。當初,這是指酒精成癮的人與他們的照顧者之間的一種不健康的幫助關係,即照顧者認為,自己是世界上唯一可以幫助這個酒精成癮者的人,並且也只有自己可以不惜一切代價來幫助這個人改變。
所以演變到現在,依賴共生關係已經被廣泛用以指代一種,一方始終扮演助人者,而另一方扮演受助者的關係。
簡單來說,就是一段親密關係中:“一個願挨,一個願打”。
伴侶雙方中的一人出於種種原因,導致自身社會功能低下 、完全失去內在自我,需要依附於外界的人或事物;
而另一方則是依賴於這個人的功能失調和“對自己的依賴”,進而強制性地關心、照顧對方,來維持對方的依賴。
因此,一段依賴共生關係,是需要依賴者和助人者雙方的維持,所以兩人既是共謀,也要共同承擔痛苦。
2、怎麼打破依賴共生關係?
第一個,那就是你想不想要打破?
第二個才是,你要怎麼打破。
3、溝通三步法
心理學家Melodie Beattie提出了溝通三步法:
1.將你的感受,直接表達給受助者。
很多時候,我們會關注對方的感受,而不是自己的感受。但這時候,其實對於大家,都並沒有好處,所以你可以用一種聲明的方式,來表達你的感受。
具體句式為:當你在做(某件事/行為)的時候,我的(感受)是(什麼)。
例如,當你在對我說髒話的時候,我覺得好難過。
2.問問你自己,想要什麼?
除了你以外,沒有人能夠真正意義地知道,你想要的是什麼。所以這時候,你只能問問你自己,究竟你想要的是什麼?只有當你清晰地知道答案的時候,你才能走出這種狀態。
3.學會說“不”。
拒絕,是建立邊界一種很有效的方式。你有權拒絕,你也可以拒絕。當你學會拒絕之後,你才能夠找到更多的自己。
依賴共生的相反面並不是強制性的完全獨立。健康的親密關係應該是相互依賴,相互扶持,但同時雙方是獨立的個體,可以分開。